管理规则

管理规则


 

1、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最高学术组织。学术委员会将参与制定实验室学术研究发展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的论证、立项、审议,对科研规划提供指导与质询等。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开会一次。

2、实验室内部机构

实验室内部机构按主要研究任务设置。设实验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三个研究分室,各设一名分室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实验室,会同学术委员会对重大问题进行论证和确定。

实验室主任: 郝凌云 教授

实验室副主任:管航敏 副教授

第一研究分室:视觉体系”医用材料研究与创新室

分室主任: 张小娟 副教授

第二研究分室:视觉系统”功能材料研究与创新室

分室主任: 叶原丰 副教授

第三研究分室:视光工程”康复技术工程中心

中心主任: 李新华 副教授

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 林青 博士

3、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

学院成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由重点实验室正副主任和各研究方向负责人组成,进行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管理委员在实验室主任的主持召集下,与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一起对实验室的发展方向、课题申报、经费管理、仪器使用等方面进行讨论,决定实验室的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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