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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0日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共建共享,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推进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实现以学生为中心进行能力导向教育,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通过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深入推进研究性教学,将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理念和方法引入传统课堂教学,创设基于现代网络及信息化技术的立体化教学环境,实现线上与线下教学相结合,教师引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相结合,合理提高学业挑战度,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强化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拟申报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的课程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应能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开设。申报人可以为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也可以为课程团队成员。

(二)立项、完成建设并在课程平台上上线的校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必须参与本轮试点申报(见附件1)。

(三)已上线校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并满足“翻转课堂”教学实施条件的课程可积极参与申报。

(四)申报试点改革的课程必须开展小班化教学,1个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0人。

(五)申请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试点改革实验班级和普通班级之间的教学质量比较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试点课程需撰写线上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大纲。在保证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课程教学大纲,包括学时调整、教学内容优化、线上与线下教学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调整、考核标准与方式调整等。线上教学设置合理的教学进度和周期安排,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课堂面授重点帮助学生更好地吸收和掌握新知识,赋予学生深度学习的体验,面授地点应安排在具备网络条件的教学场所。

(二)课程教学形式灵活多样,线上教学时间原则上为课程总学时的1/3,不超过1/2;课堂面授课时可由授课教师根据教学设计和特点进行。课堂面授课方面,第一次课应以面授方式向学生做好课程学习安排,介绍课程要求、学习方法、考核标准及平台使用方法。教师要仔细斟酌与选择面授内容,充分利用在线课程平台做好教学互动。线上教学方面,教师要基于课程平台有序布置学习任务,有计划发布视频、作业、测试、考试,做好线上辅导、答疑、讨论、评价等教学活动。

(三)试点课程应有严格、完整、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且指标对学生学业的评价应充分体现学生在“翻转课堂”模式下的自主学习表现、课堂教学参与程度和综合学习效果。考核评价结果要客观公正、真实有效。课程考核中过程性评价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本次申报课程中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以及获得省教育厅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须在教育部爱课程网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开设“翻转课堂”教学试点工作。在优课联盟平台上上线的在线课程可采用优课在线平台开展“翻转课堂”教学试点工作。其他申报课程统一采用校网络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翻转课堂”教学试点工作。在上述平台开设课程的相关事宜,请联系教务处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科。

(五)具体“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建设标准参见附件2。

(六)具体“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教学实施要求参见附件3。

四、申报流程

(一)拟申报课程须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书》(附件4)和线上网络学习与线下实体课堂教学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大纲(2018级以前专业课程填写附件5-1,2019级以后专业课程填写附件5-2),经学院初审后报学校。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实施。

五、课程建设与管理

(一)试点课程一经确定,学校将通过专家辅导、召开交流座谈会等形式,支持帮助教师开展“翻转课堂”教学,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课程所在学院负责试点课程的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听课指导,不定期开展学生座谈,及时了解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完善教学方法与内容组织。

(三)试点实施阶段,每门课应至少组织1次教学观摩活动,学校将跟踪课程教学实施进展情况。

(四)课程每一轮授课完成后需提交实施报告(包含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及教学培训开展情况、日常学生学习行为分析、学生学习效果对比研究报告、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等)。

(五)若试点课程只有1名主讲教师,则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以在原工作量核算标准上提高课程总学时的1/4计算;若课程团队有2名主讲教师,该课程团队教学工作量以在原工作量核算标准上提高课程总学时的1/3计算;3人及3人以上,则课程团队的教学工作量以在原工作量核算标准上提高课程总学时的1/2计算。该计算办法仅限本次改革试点,试点期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书》(附件4),一式3份。

(二)课程线上网络学习与线下实体课堂教学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大纲(附件5-1或5-2),一式3份。

(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1份。

(四)上述材料请于2020年7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科(江宁校区行政楼10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gyf@jit.edu.cn。

联系人:顾老师;电话:8805(办)、6279。

附件:

1、立项、完成建设并在课程平台上线的校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一览表

2、《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建设标准金院教字》(金院教字【2018】8号)

3、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教学实施要求

4、金陵科技学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书

5、课程线上网络学习与线下实体课堂教学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大纲(分为5-1和5-2)

6、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申报汇总表

  • 附件【附件 (1).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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