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各系(办公室):
《材料工程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室准入制度》已经院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材料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4日
材料工程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室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材料工程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在科研项目实施开展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及科研项目的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依据《金陵科技实验室准入细则》要求,为安全开展科研项目实施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科技处、大学科技园平台报备的纵、横各类项目主持人及团队,并适用于依托此类项目需要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师生和外来人员。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分为安全通识教育考核和安全专项教育考核。
二、依据设备处给出的实验室准入教育考核体系,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考核,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按照所在专业分类填表,提交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报备学院讨论后,确定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统一实验室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考核名单。
三、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针对科研项目实施需要,组织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及准入考核,安全专项教育考核内容由各专业根据自身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
四、进入实验室科研项目涉及的仪器设备、材料等,应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
五、如因安全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保护事故发生,学院将报送学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
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知识。
四、化学化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保护知识。
五、实验室的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以在线学习为主,并配发相关教材,必要时可集中安排专项教育培训。
二、考核以在线考试为主,必要时可辅之于其他方式的考试。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
分别通过通识考核和实验室专项考核;拥有科技处、大学科学园管理平台备案的纵、横各类科技项目批文及经费号;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实施的具体实验室的专业安全责任人(系党政)或实验室中心主任已签署安全责任书。